江西人康某在东阳承包土地种植蔬菜,已经有三四年了,去年四五月份,康某种的青菜出现很多菜虫子,用平常使用的农药驱虫也没有效果,导致青菜卖相很差,很多人不愿意买他的菜,康某为此头痛不已。

  前两天,康某碰到了老乡何某,他也在东阳种菜,康某向何某说了自己的情况后,何某将自己在温州买的一瓶农药以8块钱价格卖给了康某。

  康某很清楚,农药分为两种,一种是高毒的,一种是低毒的。何某给自己的农药味道很刺鼻,应该是高毒的,是不可以在种植蔬菜上使用的。

  但是,因为虫子实在太多,康某就用了这瓶农药。

     2013年9月17日,农业局工作人员对可采收上市的青菜进行检测,康某种的喷洒禁用农药的青菜被检验出甲基异柳磷残留量为0.038mg/kg,不符合相关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甲基异柳磷只准用于拌种或土壤处理,是一种土壤治虫剂,严禁用于防治蔬菜害虫和进行果树叶面喷雾;并且是严禁在施药区内放牲畜,以免引起中毒;甲基异柳磷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甚至可能会影响人的生殖系统。

  所幸的是,康某喷过禁用农药的青菜共2.5亩,到农业局来检查的时候刚好成熟,还没有销售出去。

  3月7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康某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何某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