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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东企业业务服务供应商违规怎么处理?

    2024-03-15 10:17:45 来源:京东平台 文/包子 人气:476

    京东企业业务服务供应商违规管理规则,3月20日正式生效,下面是本次京东规则的规则内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

    京东企业业务是京东集团服务企业客户的重要窗口,凭借京东扎实的基础设施、高效的数智化社会供应链、创新的技术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以采购管理为主的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服务。为实现京东企业服务供应商的规范化运营,提升京东企业服务业务竞争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京东企业服务合作协议》、《京东自营供应商违规管理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规则是在京东现有规则基础上的特别规则,适用于为京东企业业务客户提供服务类商品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在满足京东已发布的相应模式管理规则基础上,同时符合此规则要求,涉及管理违规处理部分从严适用。

    (二)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京东其它规则进行管理,但京东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供应商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京东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企业客户及其终端消费者(以下简称“客户”)和供应商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京东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

    (四)供应商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遵守与京东所签订的各项协议及规则,同时应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

    第二章 违规管理规则

    第一节 违规管理总则

    第三条 京东企业业务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将供应商违规分为“A类违规(红线违规)”、“B类违规(特别重大违规)”、“C类违规(重大违规)”、“D类违规(一般违规)”。不同违规类型的处理措施根据违规情形对企业客户与京东企业业务的合作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售后处理所造成的难度和损失等综合评估制定。

    第四条 京东企业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违规类型、场景及情节严重程度,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京东规则

    第二节 违规管理细则

    第五条 A类违规(红线违规)

    (一)利用京东名义接触客户:指供应商或其关联方(含合作公司)未经京东及京东企业业务允许,利用京东、京东企业业务、慧采等名义联系客户,有可能导致客户误认为供应商自身行为是京东授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未经允许使用京东、京东企业业务、慧采等相关标识进行业务宣传的行为。

    (二)干扰采购人:指供应商未经客户同意,直接或间接联系客户采购相关人员,干扰客户采购,违反客户采购流程,损害京东企业业务阳光采购理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合作公司),通过短信、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客户宣传业务的情形。

    (三)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指供应商通过京东页面、咚咚、电话、短信、服装箱包上的标识,或口头传达等方式,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诱导客户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或引导客户取消京东订单改其他形式下单等侵害京东权益的行为。第三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京东平台标识、非京东购物链接、非咚咚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其他付款方式、二维码等信息。

    (四)泄露商业秘密:供应商在未经过京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与京东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京东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数据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包括客户)。

    (五)骚扰他人:指供应商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威胁、恐吓他人或使用任何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实施妨害客户及他人合法合规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与客户发生争执及任何肢体冲突;

    2、使用任何令人不适的语言或行为对客户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威胁、嘲讽、恐吓客户。

    (六)虚假服务:供应商未按照订单提供真实服务,包括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或采A履B等虚假完成订单的情形;

    (七)服务转包:供应商将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将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等。

    【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5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情节特别严重的,合作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合作。

    第六条 B类违规(特别重大违规)

    (一)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指供应商在任意环节向京东提供虚假、过期无效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伪造的从业资质、项目验收凭证、结算单据,以及在任何资料中虚假签章等;

    2、虚假反馈客户需求,如虚假反馈客户预约时间或取消服务需求等。

    (二)提供非约定服务:指供应商安排未通过京东企业业务认证的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或向客户擅自提供未经京东授权的服务内容。

    (三)拒绝服务: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紧缺、服务人员能力不足等,在客户正常购买服务后拒绝服务。

    【处理措施】情节轻微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屏蔽、出池;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2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情节特别严重的,合作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 4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第七条 C类违规(重大违规)

    (一)违规收费:供应商未按照京东平台订单流程提供服务,导致违规收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私自收取服务费用或相关辅材配件等费用;

    (二)服务质量不合格: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能力资质、服务工具、辅材质量和相关加装工艺、作业流程、服务结果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京东要求或与客户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项目明细、服务时长等提供服务;

    2、因供应商服务质量不合格导致两次及以上售后;

    3、因供应商服务质量不合格导致客户拒绝验收;

    4、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未征询客户意见或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对甲方客户相关环境、设施设备造成损失。

    【处理措施】情节轻微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5,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屏蔽、出池;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屏蔽、出池;情节特别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第八条 D类违规(一般违规)

    (一)服务行为不规范: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做出影响客户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各个环节对应的任务,如未在约定时效内回电客户预约时间,未按约定时间上门服务,未第一时间上报异常等;

    2、强制客户购买辅材或增值产品;

    3、未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出现不耐烦、质问、反问等不良沟通的情况;

    4、服务过程中获取客户的馈赠,如接受客户馈赠的饭、水、烟或其他礼品等;

    5、向客户传达虚假的服务政策;

    【处理措施】情节轻微的,对供应商进行警告,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屏蔽、出池;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2,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屏蔽、出池;情节特别严重的,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人民币,京东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第三章 其他违规处理规则

    第九条 违约金支付及损失追偿

    (一)供应商在产生违规行为并涉及违约金支付,或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对京东平台造成了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监管处罚、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客户拒绝付款导致的企业金采违约金等),京东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损失,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并有权自未向供应商结算的款项或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二)不足以抵扣的,京东有权自京东及其关联方待向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结算的任意一笔款项或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交纳的任意一笔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其他处理措施

    (一)除采取上述规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外,京东可根据实际情形,对供应商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屏蔽单品、屏蔽图文、单品下架、全量商品下架、删除商品、禁止上架、停采、搜索降权、限制提报营销活动(含禁止参加秒杀)、限制发布新品、违约金、延期结算货款、扣除保证金、冻结货款等处理措施。

    (二)视情节严重程度,京东同样有权对供应商的关联方做出上述处理,如本规则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违约金不一致的,京东有权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措施予以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二条 京东企业业务可根据企业业务管理要求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通过系统、邮件、平台公示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即表示供应商接受京东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于2024年3月13日发布,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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